税务局的脑袋被驴踢了

[不指定 2007/03/15 17:54 | by 阿克 ]

  有个单位请普华永道给他们进行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培训,会后大家得出的一致意见是,税务局的脑袋被驴踢了!他们竟然能够设计出一个如此荒谬的个人纳税申报规定,而且很多政策在税务局自己都没有搞懂的情况下就出台了,实在是不可思议!

  网友carolhe问:
  公司要签关键岗位安全责任书,里面有写道:不得将公司信息资料外泄;辞职需提前3个月通知,由公司安排调离岗位,待3个月脱离期过后方可离开单位。我的问题是:
  1。里面写的“脱离期”是否等同于“脱密期”?这份安全责任书能否视为保密协议?
  2。协议里没有写明有保密补偿金,是否可视为协议无效?即如果我要辞职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现在是不得不签,觉得很为难。
  谢谢解答。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近日表示,任职单位的财务部门应积极主动为其员工进行代理申报。而阿克的公司早已得到当地税务部门领导亲自上门拜托,要求单位主动配合税务机关工作,帮助员工申报。
  这就奇怪了。国家个人收入申报明明是说个人可以通过邮寄、大厅人工,甚至网络等方式申报自己上年度的收入,怎么变成又要单位来代申报呢?再说,单位怎么知道员工工资以外有多少收入?员工2006年炒股收入多少,银行存款收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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