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病可以认定吗?

[不指定 2008/04/26 20:25 | by 阿克 ]
  网友政哥哥问:
  专家好,我是从事IT行业的,因为赶一个项目,连续加班有1个月。后来导致突发性耳聋,医生说是压力太大。我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我这个也不算是职业病,请问该怎样和公司交涉,我是否能获得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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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制裁员补偿怎么算?

[不指定 2008/04/20 09:56 | by 阿克 ]
  网友柳迎枫问:
  以下是我们公司的近两百遭到解聘的同事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公司因为改制需要大规模的裁员,公司给予被裁员工的补偿是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仅仅是工资,不包含年终奖金、津贴等等),请问这样合理嘛?我们的收入是平时工资加年底奖金,这两部分基本上对半开。
  公司购车的政策是员工根据职位不同有不同的购车补贴,两年前我借了公司四万元买车,并跟单位签署了购车协议,协议中关键有三点:1、车辆挂公牌;2、在公司服务满四年,不用还公司的借款,车辆可以转私牌;3、不管什么理由在四年内离开公司,须全额还回公司借款。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合法的嘛?
  网友斐气十足问:
  我是去年6月进入公司的,但公司一直不和我们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直到12月底,劳动部门通知要来查时,公司才和我们签署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合同中没有写明工资多少,甚至连公司公章都没有。主管领导和我们说要么签字,要么马上走人。由于我们的工资是平时发一部分生活费,剩余的工资到年底才发,如果不签字,剩余的钱就拿不到,我们才被迫签下了合同。
  过完年上班后1月份的工资迟迟不发,社保也不帮我们交,按照规定1式2份的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们,在这种情况下,2月最后1天我提交了辞职报告,并在3月1号开始不去上班,在3月26号时,公司发了1月份的工资,但是没有我的,和公司领导协商,就说我没有提前1个月,所以1月和2月份的工资一分不发。在这种情况下,我2个月的工资能拿到吗?另外如果我通过劳动仲裁,这半年多的社保可以要求补偿给我吗?
  上海市200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已确定为2892元。按照规定,上海市社保缴费上限和下限分别为平均工资的60%和300%。因此4月1日起,2008年社保缴费上下限为1735元和8676元。
  住房公积金基数每年7月调整,故公积金基数的上限现在仍然是7392元,对应公积金汇缴额为1034元,公积金基数下限与社保不同,对应的汇缴额为106元(单位+个人)。

试用期内“三要三不要”

[不指定 2008/04/06 10:24 | by 阿克 ]
  应聘者通过层层测试,拿到Offer,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不过,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录用后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近距离考察的绝佳时机,对新员工来说不可忽视。
  人力资源相对于用人部门,其实就相当于猎头之于客户公司,当一个新员工好不容易到岗后,人力资源就不会用审视应聘者的眼光去审视他们。毕竟新员工一旦流失,对于人力资源来说也落不到什么好果子吃——前期的工作都白费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自从录用那一刻起,人力资源和新员工就是站在一个战线上的战友。
  但这一层关系绝对不是说每个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都是安全的,因为如果实在达不到用人要求,任何人都保不住你。所以,对于新员工,还是“三要三不要”需要牢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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