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vv问:
  我与公司2008年签定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08/6/1-2010/5/30),前几天公司让我签了一份“关于停止劳动合同执行的通知”,内容为:经XX公司与您协商同意,与您签署的原劳动合同2009年7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劳动合同“,我已在此通知上签字了,但我听说要签的新合同在薪金方面与老的合同有很大的出入,我如果不签新合同,那么这份通知有效吗?我的原先的合同是否就被废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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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交上海社保流程确定

[不指定 2009/07/01 09:59 | by 阿克 ]
  青年报7月1日消息:昨日下午,记者在本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网站上看到,《关于外来人员因参加城保注销综合保险的说明》、《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等一系列办事表格已经可供下载。记者从区县相关机构也了解到,窗口工作人员日前已经就社保新政策接受了培训。
  青年报7月1日消息:社保新政的消息流传开来后,“上海将取消综保”的说法也随之流行。记者从人保部门工作人员处了解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网友wtspirit问:
  05年4月进公司,哺乳期到5月30号结束。公司与我3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3.5个月薪水作为补偿。双方签了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不签不行)。我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齐赔偿金么?因为签过字了,胜算有多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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