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工资怎么算?我真的没了方向。
29日的《新闻晨报》撰文说:“元旦加班费计算方法:2008年1月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2007年12月30日、3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而31号的《新民晚报》却说:“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由于国家对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修改,每月制度工作天数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原来的20.92天,而应当是修改后的20.83天,因此,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也应发生一定变化。”
针对法定节假日变化,每月制度工作天数会发生变化,29日的《新闻晨报》还特意“辟谣”:“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国家原先公布平均每月工作时间折算数时,只公布结果是20.92天,并没有公布计算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流传的按20.83天折算是没有依据的。”
两篇报道说的都有道理,而且都是援引的所谓“劳动保障部门”,不知道哪个才是正宗的劳动保障部门呢?
1-3补充
青年报1月2日报道:月平均工作日仍是20.92天
“国家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改后,尚未公布新的日工资折算数,因此,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元旦加班费仍按现行的每月20.92天的标准折算,并非外界流传的20.83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样表示。
按照相关规定,2008年1月1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2007年12月30日和31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 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如果合同约定月工资的,约定的月工资就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合同没有约定的,月实得收入打七折就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9日的《新闻晨报》撰文说:“元旦加班费计算方法:2008年1月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2007年12月30日、31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而31号的《新民晚报》却说:“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由于国家对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修改,每月制度工作天数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原来的20.92天,而应当是修改后的20.83天,因此,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也应发生一定变化。”
针对法定节假日变化,每月制度工作天数会发生变化,29日的《新闻晨报》还特意“辟谣”:“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国家原先公布平均每月工作时间折算数时,只公布结果是20.92天,并没有公布计算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上流传的按20.83天折算是没有依据的。”
两篇报道说的都有道理,而且都是援引的所谓“劳动保障部门”,不知道哪个才是正宗的劳动保障部门呢?
1-3补充
青年报1月2日报道:月平均工作日仍是20.92天
“国家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修改后,尚未公布新的日工资折算数,因此,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元旦加班费仍按现行的每月20.92天的标准折算,并非外界流传的20.83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样表示。
按照相关规定,2008年1月1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2007年12月30日和31日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 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如果合同约定月工资的,约定的月工资就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合同没有约定的,月实得收入打七折就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008/01/01 14:59 |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