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中不起眼地作了这样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说明外地城镇户籍的员工也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了。
奇怪的是,去年的《关于调整上海市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中也类似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思与2008年的一样,只是措辞不明确。那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什么不强调外地员工交公积金这一点呢?恐怕是有一些考虑的。而这次公积金网站上的问答也明确外地城镇户籍的员工从2008年7月1日起开始必须缴纳公积金,之前仍然不必缴纳,表明2007年文件中的该条规定只是废纸一张。
奇怪的是,去年的《关于调整上海市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中也类似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思与2008年的一样,只是措辞不明确。那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什么不强调外地员工交公积金这一点呢?恐怕是有一些考虑的。而这次公积金网站上的问答也明确外地城镇户籍的员工从2008年7月1日起开始必须缴纳公积金,之前仍然不必缴纳,表明2007年文件中的该条规定只是废纸一张。
2008/07/16 17:52 | by
我想问一下公司从2004年一直为我交综合保险,04年签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之后没有续约, 也没另外签新的合同,公司也一直交综保至今。我想问一下在我离开公司前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从2008年新政策出来后开始补交4金吗? 如果公司不同意升级到劳动仲裁的话, 会因为公司仍然交综保而不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