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HASA问:
  我进公司1年多了,几个月前刚刚续签2年合同,我们的年终奖和第13个月的工资都是应该1/10之前发的,但是最近我听说了个消息就是过完年公司裁员,如果公司1月份裁员的话,我能拿到年终奖和13月工资吗?被裁员是不是还要赔偿2个月的工资?
  如果公司在2月份裁员,是不是还可以拿到2个月的赔偿金?作为我们员工应该采取什么的措施呢?
  阿克说:
  现在确实存在一些企业经营上发生困难,计划以裁减人员的方式来降低企业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履行以下程序,可以裁减人员: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三)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减人员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明年过完年裁员,你的经济补偿金大致在一个半月工资到二个半月工资之间(考虑入职月的不同,及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补偿标准不同)。
  至于年终奖励性质的收入,情况比较复杂。
  第13个月的工资是我们常说的年终双薪,它与年终奖一样都不属于固定的每月收入,具有年尾奖励性质。如果劳动合同上对于年终双薪和年终奖有明确约定你有的,那无论是否裁员,你都应该可以拿到这些报酬。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的话,只要发放具有普遍性,那单位不能以你已经被裁员作为理由把你排除在外。
  如果年终双薪和年终奖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处都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明确约定但是有限制条件,把你这样的人排除在外,公司按这些约定执行,这是合法的。
  从最坏的情况想,双薪和年终奖都没有成文约定或规定,今年公司效益又差,已面临裁员,全公司无论裁不裁的人都没有双薪和年终奖也是合法的。



劳资关系 » 问答 | 评论(3) | 引用(0) | 阅读(2086)
请教
2008/12/25 09:18
老师:
     年底将近,该发年终奖了。我们公司都是将员工一定比例的工资留在年底发。这会带来年终最后一个月的个税很高的问题,我大概算了一下,如果员工年底年终奖有七万多的话,那他要缴纳1万多的税,好高啊!如果将这7万多平摊到每月再合计的话,他实际只要缴纳几千块就可以了。这对员工太不公平了。还是我们公司这种计算方式有问题啊。怎样做既不损坏员工的利益有合法呢?谢谢赐教!
阿克 回复于 2008/12/25 22:44
年终奖是分12个月计税的,国税发过文的,但不能再用起征数。
不知为不知
2008/12/23 09:24
您的意思是说:假设员工的工资为3000元,其个人最多赔偿400元么?
阿克 回复于 2008/12/24 19:56
3000元的20%是600啊。还有,我可没说只赔一个月就了事。
不知为不知
2008/12/22 16:19
阿克前辈:
     你好!
     我有两个问题想请教一下。一:企业现在经营状况不好,采取每月固定轮休的的方式上班,相当于实行无薪假,每月的工资仍高于市平均工资。这样做合理么?如果有部分员工减薪后的工资低于市平均工资标准,单位有义务补足么?
二、单位司机因公出车,违章撞车,造成他人工伤,除保险公司理赔外,总共还需赔偿受害人10万元,请问,这部分钱,应该公司全部承担么?还是个人和企业协商分摊?
阿克 回复于 2008/12/22 20:18
一:这样的做法已被很多地方的政府所默许,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都可以,现在政府的主要目的已经转移到保护企业不破产不倒闭,防止大规模失业发生上去了;二、公司的车应由公司承担,但是公司可以在工资的20%范围内要求员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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