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海啸之下,原本欣欣向荣的职场变成了敏感话题,不少公司在业绩面前被迫采取节约人员成本的措施,不免使得受波及或暂未受波及的员工惴惴不安。
现在劳资双方关系特别微妙,员工提心吊胆生怕公司抓住把柄先走一步,而公司也担心员工阻挠使得公司成本无法有效下降。双方各自站在对方角度考虑,共同渡过难关,是当下最现实的问题。
应对岗位变动
岗位变动,或者变更工作地点是员工失宠比较常见的现象。具体分析,一般分以下几种情况:同岗位具体职能变化;岗位变化;工作地点市内变化以及城市间的调动。由于《劳动合同法》中要求劳动合同应约定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同时公司在录用员工时应该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因此,员工遇见此类变动只要坚持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并明确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得到本人同意,多可化险为夷。当然,在应对岗位变动时员工本人的交涉态度需要好好把握,如果不同意单位提出的方案,最好找理由推辞,不要直接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反驳。应对薪水下降
薪水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但是薪水并非一成不变。调整薪水是公司用工自主权的体现,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薪水,但是公司负有证明调整充分合理的义务。现在经济大环境不好,公司效益普遍下降,所以对内部薪酬方案作出整体调整是可行的。但是调整的时候如果出现有打击报复、挤兑个别员工、恶意逼迫员工离职的情况,员工可以勇敢地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劳动仲裁有权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前提下以调薪不合法为由撤销公司的方案。应对无薪假期
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坚持的一大原则。然而此一时非彼一时,客观情况确实发生了一定变化。如果禁止公司采取无薪休假而导致公司倒闭的话,显然也不是政府希望看到的。因此如果公司确实有困难,可以向劳动部门和工会报备,请求实行部分或全面的停工停产。按照法律严格来说,停工停产期间也至少应发国家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不过在此时,确实有一些地方政府考虑全局,不太坚持这一要求。但假设不是大面积的停工停产,那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考虑是否要同意公司的无薪假期方案,强制实行个别员工的无薪假期方案是不合法的。应对离职危机
如果公司和员工谈论离职,员工必须明确是哪方主动提出的离职。公司提出离职的,员工应该要求签订协商解除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好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是多少。一些公司会要求员工写辞职信,说是自己要求辞职。员工应该严词拒绝。如果员工觉得协商解除的经济补偿金不是很满意,可以暂时要求双方都再考虑一下。此时,按公司规定上下班仍然不能擅自取消。如果公司明确表示可以不上班的,应该要求其提供书面的通知,以防有诈。现在劳资双方关系特别微妙,员工提心吊胆生怕公司抓住把柄先走一步,而公司也担心员工阻挠使得公司成本无法有效下降。双方各自站在对方角度考虑,共同渡过难关,是当下最现实的问题。
2009/03/22 15:11 |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