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四、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2009/06/29 10:21 | by
我是大专文凭的外地城镇户口,今年5月31日加入公司的,这种情况怎样办理社保呢?公司让我办居住证,我怕办不下来吧,以我的学历。
盼您回复,非常感谢!
我是外省来上海务工的城镇(农转非)户口人员,08年8月进入现在公司的,公司是去年6月份办理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我曾要求公司缴纳社保,老总同意了,可是人事部经理说我不是本科文凭,在上海不能享受社保的待遇。请问大专文凭能的农转非户口人员享受上海的社保待遇吗?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