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人社养发[2009]22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省市非城镇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单位需要的其他专门技术人员等。
三、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同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四、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以及享有的待遇,按照本市现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2009/06/29 10:21 | by
我是大专文凭的外地城镇户口,今年5月31日加入公司的,这种情况怎样办理社保呢?公司让我办居住证,我怕办不下来吧,以我的学历。
盼您回复,非常感谢!
我是外省来上海务工的城镇(农转非)户口人员,08年8月进入现在公司的,公司是去年6月份办理的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我曾要求公司缴纳社保,老总同意了,可是人事部经理说我不是本科文凭,在上海不能享受社保的待遇。请问大专文凭能的农转非户口人员享受上海的社保待遇吗?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请问:未缴满一年是指就算只交了一两个月也可以吗?还是有具体规定必须缴满几个月才行?我是外来人员,今年6月份才开始由综保转社保,怀孕中,预产期是9月份,像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我一直在上海工作,户口是外地的,以前为了交社保是需要办理居住证的,现在看这个通知似乎是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的有没有居住证都可以办理社保,那有居住证办理和没有居住证办理,对于个人在上海生活有区别吗?谢谢!
我09.8.5号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标明: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为乙方参加(选项):城镇职工社保,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保 外来人员综保,其他。我的合同没有具体写明哪项 。我09年8.3号入职,公司在上海松江九亭,但是一直没办理任何福利保险(综保也无)
今年我要求公司办理,我是非农户口,25岁。按规定可以办理外来人员城保,对吗? 但是不明白:与属于本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具有外省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应当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什么样的用人单位属于上列范畴?不知道我们公司是否属于.我有理由强烈要求公司办理吗?期待并谢谢你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