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公司可以直接告我吗?

[不指定 2007/03/31 14:25 | by 阿克 ]
  网友adammer问:
  我是通过上海外服与某英国公司上海代表处(没有法人)签定劳动合同的,在职期间公司曾派我去英国培训2周(其实就是出差,根本没有培训),并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要求我培训结束后为公司服务2年,否则按比例赔偿去英国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我在公司也经常加班。去年11月30日我以英文辞职信向公司提出离职,12月20日公司老板在收去我门卡等物品后要求我第二天就不要去上班了,我于2月28日才收到外服的退工单,现在公司发生争议。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的通知
沪劳保仲发[2007]15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不要总怪仲裁黑单位坏

[不指定 2007/03/24 14:28 | by 阿克 ]
  网友问:
  我与单位在06年6月份签订劳务合同,在同一个月和外服签订同样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三个月过后,单位因为两个孕妇产子要回来了,想解雇我,但当时她们还有1个月产假,就骗我说我试用期不过,在9月份又签了一份把原来1年的合同改为6个月的合同。到11月份把我的工作交给了回来的一个人,然后说我没过试用期就辞掉我。
  黄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只判给我3000元的经济补偿,而把我以下的全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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