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之一是解决因用人单位普遍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签订率过低的问题。据统计,劳动合同法实施前,中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人大法委会主任介绍劳动合同法报告全文》载中国法院网,2007年7月23日)。由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成本极低,为逃避法律责任,不少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签订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追索劳动报酬或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便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作为主要抗辩理由。这在建筑行业尤为明显,媒体广泛报道的深圳百余张家界籍建筑风钻工人虽集体罹患尘肺病,但却因无法证实其用人单位导致疾病无法救治的悲惨状况,就是典型的案例。
  网友cxxjy问:
  大家好!我们公司于今年7月份设立了一个新的公司,将原来公司的所有业务转划至新公司,老公司用于经营其他业务。原老公司名下所属的公司员工要全部划入新公司名下,可是这些员工的合同都未到期,有一些才签了几个月,我们公司一般一签就是两三年的。所以,请问这些员工的劳务合同的处理方法?是重新签订呢?还是做一份补充协议?如果是补充协议,各位可否给个范本!小妹初来乍到,望各位前辈提点。呵呵呵.....谢谢!

  网友不做强哥问:
  公司被收购了 和原公司的合同12月到期 新公司接手应该是在10月份 到时候合同怎么算?是延续合同 还是重签合同?原来的工资可以带到新合同里么?新公司如果以各种理由不要你 赔偿问题怎么算?
  初来乍到 谢谢各位!!!

公司不签合同该赔偿吗?

[不指定 2011/08/06 21:24 | by 阿克 ]
  网友已所不欲问:
  朋友到某公司应聘,公司提出先试用半个月然后再考虑签合同。但由于没有经验,加上性格内向,他的工作让公司十分不满意,还没有到半个月就让他收拾包袱走人。朋友在别人的鼓动之下找公司要双倍工资,遭到了公司的拒绝,声称他完全不符合当初招聘的条件,辞退他是有理由的,没有必要付给他双倍工资。但是朋友一口咬定,公司不签合同违约在先,就该赔偿,请问是否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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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经理不签合同“留一手”
解除合同时提出近百万元索赔遭法院驳回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顾建国 记者 江跃中 实习生 吴佳妮)人事经理在单位里是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可是在一家跨国家具公司,公司所有员工都签了劳动合同,唯独人事经理晓宏(化名)没有签。当公司提出与晓宏解除劳动合同时,晓宏却以公司未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索赔近百万元。近日,黄浦区法院驳回了晓宏的诉讼请求。

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怎么算?

[不指定 2011/03/19 11:06 | by 阿克 ]
  网友coffeetea问:
  2003年13日进入公司工作,合同每年一签,但2008年后,公司仅与我签订了份续订书。
  内容:甲乙双方曾于2008年3月13日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现已到期。甲乙双方经协商拟对原合同予以续签,现达成有关协议如下:
  1.续签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13日,终止合同为2011年3月31日
  2.原合同条款和规章不变(剩下略)
  想问下:从上面文字看,2008年后公司算与我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吗?
  网友leishen问:
  到年底将合同到期,若续签将是第三次签合同,按劳动法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公司不愿签长期合同,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若本人不同意,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相应的经济补偿就是从2008.1.1起至今,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平均工资是否包括每个月的补贴、加班费及奖金?这个经济补偿,是否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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