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yayiyo问:
  我毕业后就在这家公司,待了得有3年多,09年初我的领导怀孕休假,我一直以行政助理的身份替我的主管干工作到7月份,6月份时公司招来新的行政主管,然后7月9号就通知我说,我挣回扣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的合同到11年5月份到期),我说那出示证据吧,后来又说没说我挣回扣,工作失职,给公司购买的国产交换机价格过高,我购买的是3500元,人事部说他们调查的是1600元,由于我的失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当天就给我发了封邮件,说从今天开始后就不计算薪资,解除劳动合同让我去办交接,紧接着公司就招来了行政助理,代替我的职位,我已经去劳动仲裁去提交申请了,不知道,我的这种算是失职吗,怎么界定,而且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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