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变派遣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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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1 14:23 | by 阿克 ]
网友土豆泥-778899问:
求助:我的劳动合同于08/1/14到期,之前的劳动合同是与公司直接签订的,但是随着合同自然终止期的临近,公司要求我与非正规就业组织签协议,否则就别想在公司干了。与这样的非正规就业组织签的协议,公司只给缴纳3金(不缴公积金),况且3金的缴纳标准是按照上海市最低生活水平,比我原来与公司签合同个人缴纳部分每月要少缴400多元,如果与公司有劳动争议,是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况且我由公司的直接员工变为非编员工,我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我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企业这种做法真的只能使员工打掉牙往肚里吞吗?
求助:我的劳动合同于08/1/14到期,之前的劳动合同是与公司直接签订的,但是随着合同自然终止期的临近,公司要求我与非正规就业组织签协议,否则就别想在公司干了。与这样的非正规就业组织签的协议,公司只给缴纳3金(不缴公积金),况且3金的缴纳标准是按照上海市最低生活水平,比我原来与公司签合同个人缴纳部分每月要少缴400多元,如果与公司有劳动争议,是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况且我由公司的直接员工变为非编员工,我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我的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企业这种做法真的只能使员工打掉牙往肚里吞吗?
刚刚写了篇文章帮劳动者求情,结果现在不得不写篇文章帮企业说话。
让我如此“尴尬”的是今天《新民晚报》上的一篇报道《外高桥一企业53名女工被集体辞退》。大致内容是外高桥一家企业有53名女工200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约了,于是女工找总经理说理,公司在记者的压力下被迫同意按照工作年限给予每年半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
我看了这报道很激动。原因不在于公司不考虑员工感受,一下子终止53人劳动合同;不在于女工找总经理上访;而是在于记者的立场。“和谐”社会难道连法都不要了吗?
让我如此“尴尬”的是今天《新民晚报》上的一篇报道《外高桥一企业53名女工被集体辞退》。大致内容是外高桥一家企业有53名女工200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续约了,于是女工找总经理说理,公司在记者的压力下被迫同意按照工作年限给予每年半个月工资的生活补助。
我看了这报道很激动。原因不在于公司不考虑员工感受,一下子终止53人劳动合同;不在于女工找总经理上访;而是在于记者的立场。“和谐”社会难道连法都不要了吗?
随着2008年的临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实施越来越近了。虽然国家在七八月时发布过意见,呼吁企业不要再新法实施前突击裁员,可是还是有不少知名企业都对员工下手,当然理由有很多,每家企业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是如此集中的裁员,未免不让老百姓们犯嘀咕。
其实,裁员不一定对企业有好处,别看着华为、TOM对企业大刀阔斧,你也来跃跃欲试,画虎不成反类犬,老古话的提醒还是要记得的。
华为企业文化比较激进,崇尚激励,新法的无固定期限所营造的氛围与华为的文化不符,所以华为不得不祭起裁员再返聘的大旗;TOM.com门户经营多年,始终没有起色,不得不对经营策略作出调整,既然调整,早裁总比晚裁好;至于沃尔玛,他们的人事政策时常抽风,很难归于常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原因。
那如果你也准备裁员,你有什么原因吗?
其实,裁员不一定对企业有好处,别看着华为、TOM对企业大刀阔斧,你也来跃跃欲试,画虎不成反类犬,老古话的提醒还是要记得的。
华为企业文化比较激进,崇尚激励,新法的无固定期限所营造的氛围与华为的文化不符,所以华为不得不祭起裁员再返聘的大旗;TOM.com门户经营多年,始终没有起色,不得不对经营策略作出调整,既然调整,早裁总比晚裁好;至于沃尔玛,他们的人事政策时常抽风,很难归于常人。他们都有自己的原因。
那如果你也准备裁员,你有什么原因吗?